2026年成都大邑县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申报程序时间和条件补贴指南
江露 / 2025-05-21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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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成都大邑县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申报程序时间和条件补贴指南如下,项目采取市级审批、竞争性立项方式管理,资金兑付采取“先 建后补 ”方式实施,单一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 额的 40%、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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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大邑县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申报方向

聚焦“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4项重点任务开展建设项目储备。

二、成都大邑县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申报时间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储备需符合《2026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指南》(以下简称“储备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主体需按照《储备指南》要求编制项目储备建议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填写《2026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申报表》(详见附件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至所在地村(社区),村(社区)明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6日前报镇(街道)。

(二)项目推荐。镇(街道)人民政府逐一核实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实际,明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推荐的项目储备建议书(附件2)、建设项目储备申报表(附件3)、建设项目储备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于6月27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化与科技教育服务科(507或508室),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三)项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储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以正式文件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 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一、建设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 年)》 《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24〕 3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 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 号)精神,以推进物联网、大 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方位全链 条普及应用为工作主线,着力破解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 业各环节的瓶颈问题,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农业技术, 统筹推进技术装备研发、集成应用、示范推广,大幅提升农业智 能化水平,丰富拓展数智粮油、智慧动监、灾害防御等应用场景, 培育链条完整、协同联动的智慧农业集群,为加快成都市农业农 村现代化提供新动能。

二、储备范围

根据《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 年)》 中“全面 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 智慧农业示范带动 3 大行动 8 项重点任务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 规划及 2026 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安排,聚焦“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开发智慧农业基础 模型、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 ”4 项重点任务开展建设 2026 年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种业类、 设施农业类。其中:种植业类计划支持粮油、蔬菜、水果、茶叶 等品种;畜牧业类计划支持生猪、牛羊、蛋禽、肉禽等品种;渔 业类计划支持冷水鱼、淡水鱼等品种;种业类计划支持水稻、玉 米、油菜、生猪等种业;设施农业类计划支持蔬菜、水果、食用 菌等品种。

项目名称为“2026 年成都市 XX 县(市、区)智慧农业创新应 用基地/园区(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建设项目(XX 品种) ”,如:2026 年成都市温江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种 植业)建设项目(水稻品种)。

三、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或具有相同技术需求的品类,购置(研究) 应用智慧农业相关设施设备,开发集成管理平台,研究应用人工  智能模型,建立贯通信息采集、分析决策、作业控制、智慧管理  等各环节的智慧农业集成应用体系。

(一)种植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推动良种良法良机良田与数字化有机融合,配套遥感应用 系统、物联网测控系统、 田间综合监测站点等设施设备,对生长

环境和生物本体进行实时监测;结合农业气象、苗情、土壤墒情、 病虫害、灾情等监测数据,强化防灾减灾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能 力;

2. 升级改造农机装备,按需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无人 驾驶系统、高精度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等设备;配置无 人机、智能催芽育秧、水肥一体化、环境精准调控等智能装备, 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

3. 结合高光谱、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优化土壤养分反演、作 物模拟预测、气象精准分析等模型,结合四情等基础数据推动农 业生产过程中的数字化仿真、推演,形成高效种植方案;支持人 工智能大模型在种植生产领域的落地应用;

4. 与农田、农艺、品种相适应,在丘陵山区、大田、果园等 场景推广运用农业机器人,实现信息在线感知、精细生产管控、 无人自主作业、高效运维管理;

5. 建设粮油、蔬果等农产品智能分级与初加工系统,建设自 动化加工生产线,配置清洗去杂、分级分选、计量包装等一体化 智能设备,实现品质分级、初加工自动化;

6. 建设智慧农场管理系统,对数字化设备进行联网管理,构 建主要作物的数字化种植体系,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 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按需建立数字化可追溯平台;

7. 构建社会化综合运营服务平台,整合及优化农业服务资 源,为农户提供“一站式 ”社会化服务,实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营等线上运营模式,促进中小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 有机衔接。

(二)畜牧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配置动物发情智能监测设备,建设育种数字化管理系统, 提高畜禽育种效率;

2. 体征监测与饲喂管理,配置个体电子识别、体重自动称量 等设备,实现动物群体/个体体征监测;

3. 建设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畜禽圈舍通风、 温控、光控、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粪便清理等设施设备,实现 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设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 别、 自动称量、精准上料、 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怀孕母猪等精 准饲喂与分群管理;

4. 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监测预警 等设施设备,实现对动物疫病的诊断预警;

5. 配置产品收集系统,推广运用作业机器人,实现集蛋、挤 奶、包装自动化;

6. 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物行为和体征识别、生产 管理决策、设施环境多因素联动调控的动物养殖模型算法;支持 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畜牧养殖领域的落地应用;

7. 建设智慧牧场管理系统,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 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三)渔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设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建设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配置养殖水体、大气环境等传感 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大气和水体环境的实时监控;

2. 升级水产养殖智能装备,配置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 喂、循环水、尾水处理控制、网箱升降控制、水下机器人、无人 机巡航、分级计数等设施设备;

3. 配置病害检测设备,构建水产类病害远程诊断系统;

4. 水产养殖的清污、消毒、疫病防治等环节推广运用作业机 器人,实现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自动化;

5. 建设智慧渔场管理系统,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 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四)现代种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 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改造升级粮食作物种业优势区的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 配置物联网测控、田间监测、精量播种收获等设施设备;

2. 改造升级高效粮食作物育种信息系统,配置田间高效智能 信息采集、小区智能播种收获、高效去雄、表型和基因型检测等 设备;

3. 改造升级主要畜禽品种性能测定、基因组选育、遗传评估 等数据分析系统,配置种畜禽综合性能在线测定装备、母畜发情 可穿戴设备、基因型检测等设备;

4、打造智能育种平台,开发人工智能大模型驱动的育种预测 算法与数字化工具,推动传统经验育种向数据驱动的智能育种转 型。聚焦畜禽基因型、表型及环境多源数据的深度整合,构建智 能决策体系,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场景化应用的作物优势制 种区与畜禽核心育种场。

(五)设施农业类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重点建 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择一个或多个方向):

1. 升级配置工厂化育苗智能设备和种苗生产管理系统,推进 育苗催芽播种等智能装备应用,推动集约化种苗工程数字化建设, 实现全程智能化育苗;

2. 推动集中连片老旧低效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生产过程管 理系统,配置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监测、环境远程调控、水肥药 精准管理、智能植保、作业机器人、视频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 实现智能化生产;

3. 建设茄果、食用菌等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系统,配置采 后产品称重、清洗、分级、计量化包装等智能设备,按需配置农 产品安全追溯系统等,实现采后智能化、数字化;

4. 建设智慧设施管理系统,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 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按需建立从种子到商品的数字化可追溯 平台。

以上为本指南支持的典型方向,除上述内容之外,各申报单 位可参考《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 年)》《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 用基地建设技术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 ”)等 文件因地制宜探索农业数字化智慧化技术路线。公共数据参数执 行智慧蓉城建设有关标准(规则),具体细节和技术参数参考技 术指南(如技术指南无可参考的标准、参数,则参考国家、省市 等相关权威标准、参数)。

四、申报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县级人民政府积极布局项目建设,制 定了主导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 方面相应政策。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比较充分,项目建设用地、设 施农业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落实。

(二)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管理规范。拟提升建 设的基地(园区)基底良好,主导产业清晰,且已经实现规模化、 标准化、产业化,产业链条完整,明确基地范围,建立管理机制, 明确负责人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和联络,组建专家组负责建设运行 和应用推广的技术指导。

(三)智慧农业有基础。申报建设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 区),应具备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条件,还应具备适应智慧农业发 展的人员和技术力量,明确专门资金渠道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 信息化设备和信息系统持续运行,确保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持续发 挥作用。

(四)数据报送要求。业主单位承诺待项目批复后,推动基地(园区)与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形成紧密指导合作联 系,支持在基地(园区)开展相关技术产品集成应用、中试熟化、 标准验证、示范推广等工作;项目建成后,配合智慧蓉城农业农 村分中心,以指定方式、频次、地址报送数据。在项目动工、建 设过程中及竣工投用后,应从制度建设、硬件配置、系统设置、 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落实“ 同 步规划、 同步建设、 同步运行 ”要求,防止发生异常操作、数据 泄露、数据篡改等问题。

(五)技术指导要求。原则上项目业主应确定一家技术指导 单位,如高校、各级农科院、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站)、具备中 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电子、信息)相关单位等, 负责项目技术落地相关合作。

(六)其他要求。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原则  上至少申报储备项目 1 个。2026 年按照入库顺位择优、统筹平衡 类型等原则确定支持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须手续完备,不存在“非 农化 ”“非粮化 ”问题。2023 年以来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 已经支持建设的同一场地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区(市)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做好相关审查。

五、资金补助标准

项目采取市级审批、竞争性立项方式管理,资金兑付采取“先 建后补 ”方式实施,单一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 额的 40%、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市级财政补助部分须全部用于信息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系统(软件)开发及应用。项目补助资 金不得用于土地购置、征地拆迁、债务清偿、车辆购置、办公用 品采购等支出。 申报单位应严格依据实际需求编制投资预算,投 资预算不设下限,严禁以凑齐补助上限为目的进行预算虚增,项 目投资估算表中应明确参数、数量、型号,项目原则上应在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建成并验收,项目验收后完成兑付。

六、储备程序

(一)推荐项目。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项目储备指南,征集符合指南方向的项目,组织项目储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择优选择项目以单位正式文件 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初审。金融与信息化处按市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规定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并完成项目初审工作。

(三)评审论证。金融与信息化处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 专家对区(市)县上报的项目,开展储备入库评审论证,并对项 目择优排序,出具总体评审意见和单个项目意见,并将评审结果 报局党组会审议。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报送计财处入库。

(四)结果公示。计财处将牵头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 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入库结果公示。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至少申报 2026 年 智慧农业储备项目 1 个,区(市)县评审并公示完成后,于 2025年 7 月 25 日之前将正式文件(要件包括:区(市)县公开发布的 项目储备指南、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储备评 审意见书/表、项目储备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推荐项目入储备库的 请示或报告、项目评审公示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 1 份报 送金融与信息化处并在成都市农业农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相 关资料,该系统预计 6 月中旬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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