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高新区省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区项目资金申报奖补标准和条件流程+时间汇总
江露 / 2025-05-06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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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高新区省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区项目资金申报方向

(一)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推动成都高新区新型显示产业链重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不含土地、厂房建设投资),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等。

(二)支持打造公共服务平台。采用“揭榜挂帅”的形式,支持企业(机构)聚焦“场景展示、智慧工厂、一键诊断、产品超市、供需对接、政策智享”六大核心功能,打造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企业供需对接和交流合作纽带桥梁,引领赋能工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发展。

二、成都高新区省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区项目资金申报奖补支持标准

(一)对新型显示产业链重点企业申报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总额不超过10%的比例予以专项补助。其中,重点龙头企业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主要配套企业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

(二)对通过“揭榜挂帅”遴选确定的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位,按项目实际投入的80%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专项补助。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2026年12月底前应通过项目验收。补助资金分阶段进行拨付。

三、成都高新区省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区项目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用良好。

(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10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包括购置设备、专用工具、器具等费用;软性投入包括软件和检测等费用,软性投入不超过设备投入的20%),项目在2024年10月前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项目应为在建或竣工项目,其中,在建项目应于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毕,竣工项目应在2024年1月1日后竣工,且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项目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设备(含软件)投资计划的20%,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2024年成都高新区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核准(或备案)、规划、用地、能评、环评、安评等审批手续齐全。

(四)报送项目应突出质量、效率和效益提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项目应坚持软硬件一体化更新,推动硬件设备更新的同时,注重软件系统迭代升级和创新应用。改造升级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五)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揭榜挂帅”申报单位应具备政府类公共服务相关平台开发和运营经验,拥有专业的开发和运营团队,以及能够承载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本地化部署和运行的信创环境。

四、成都高新区省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区项目资金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向填报附件1;支持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方向填报附件2),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扫描版)于2025年5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纸质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1039外)。

(二)评审方式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内容完整性、条件符合性、实施可行性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拟支持项目及揭榜单位并进行公示。

(三)考核验收

1.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于2026年12月前实施完毕,项目验收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能评、环评、安评等相关审批备案资料,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的设备(软件)采购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整理装订成册后向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提交验收申请。然后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组织技术、财务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2.公共服务平台揭榜单位应于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线上平台的信息交互和功能展示,2025年12月底前实现场景展示、在线诊断、规划设计、产品超市等应用服务。2026年12月底前各项主要技术指标、应用目标、实际完成投资等达到约定要求并通过专家验收。

五、成都高新区省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区项目资金申报资金安排

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参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有关要求实施管理。专项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项目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专账处理,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成都高新区省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及时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尽量做到“应报尽报”。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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