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4年新津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申报奖补和条件,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新津区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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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补
对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对新获批认定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市级资助资金1:1配套标准,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协】
以上两项奖励可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就高享受
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按同级备案资助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按同级资助资金的50%给子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申报条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依托单位为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创新规划,符合科技发展趋势和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需求。
(三)具有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和实施队伍,研究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
(四)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工程中心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300万元,依托软件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建设的工程中心,工程中心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少于200万元。
(五)有较强的科研投入能力,管理机构健全,开放交流、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制度机制完善,人才凝聚力较强。
(六)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七)依托单位重视工程中心建设,在政策落实、项目投入、试验场地和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有较强的保障能力。
(八)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开发、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2.企业建有专门研发机构,有持续研发投入。拥有30人及以上的研发队伍,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6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每年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3.近三年企业取得行业领域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其中医药类企业拥有3项以上国家新药证书)。
(九)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的工程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能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发投入经费,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2.近三年拥有行业领域5项以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每年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3.具备工业试验线或中试基地,拥有30人及以上的研发队伍,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6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
产学研联合实验室
1.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应为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且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含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2.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上一年度企业对联合实验室的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
3.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高校在合作专业方向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参与建设的科研院所在所处行业应具有较高影响力。在合作过程中,能为企业提供科研设备、人才、研发咨询等支持,并在科研成果的转化方面给予企业优先权。
4.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应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应具有明确的规划目标、稳定的合作机制、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5.联合实验室的研究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和区域特色。
6.联合实验室应建设在企业,并具备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拥有科研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人才队伍。
企业技术中心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3.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4.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5.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
6.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研究开发人才队伍。
7.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合理,运行制度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密切,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8.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2年(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 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 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四)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
(一)在新津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已建有企事业科协组织,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发展态势好,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建站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25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和工作人员。申请单位为非企业的,原则上建站主体拥有科研人员10人以上。
(二)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保障。原则上,工作站运行管理经费每年应不少于5万元,并能提供办公及研发场所等。
(三)研究方向符合成都东部新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求,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已与1名以上相关领域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订3年以上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服务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签约进站院士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签约进站专家参照执行。所指“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类荣誉称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等的高层次专家。
(四)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单位,以及市级以上创新型示范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可优先建站。
新型研发机构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设备。
(四)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等。
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
共性基础条件:
1.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需求,面向社会各类创新主体成果转化提供公共开放共享服务;
2.建设运营主体是在成都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3.具备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必备的行业认定资质;
4.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限制申报的情况;
5.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保有两年以上运营场地的使用期限。
(二)概念验证中心特定条件
1.满足共性基础条件;
2.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固定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或兼职专家顾问不少于5人;
4.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概念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或者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
(三)中试平台特定条件
1.满足共性基础条件;
2.具备开展中试服务所需要的固定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必要的通用计量、检验检测、实验仪器、中试生产线等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不少于500万元;
4.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5.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的开放性中试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或者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
创新创业载体
1.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运营时间满6个月以上。
(2)服务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同时具备有公共服务场 地和设施。其中,提供在孵企业(团队)使用的场地面积占总面 积75%以上。能够为在孵企业(团队)提供不少于6个月免费办公空间。
(3)入驻的在孵企业(团队)不少于10个,每年有不少于2个典型孵化案例。
(4)具备至少3名专职服务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2场次。
2.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实际运营时间满1 年 。
(2)综合性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75%以上。
(3)配备自有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
(4)投资在孵企业的项目不少于1 个 。
(5)综合性孵化器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3 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2家以上,且其主营业务应与孵化器的专业定位一致。
(6)拥有专职服务人员5名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 1 名创业导师。
(7)每年开展的创业培训、沙龙、对接会、路演、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12场次。
3.市级加速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实际运营时间满3年。
(2)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供高 成长企业使用的场地不少于总面积的75%,能够提供小试、中试和批量生产的专业化、个性化的厂房以及公共服务场地。
(3)通过自建、引进或整合各方资源等,为入驻的高成长 企业提供研发创新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
(4)入驻的高成长企业不少于20家,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 个性化、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服务,包括:共性技术开发、 检测中试、管理咨询、市场信息、融资担保、人力资源、认定认证、专利代理、国际合作等。
(5)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家高成长企业配备1 名专业人员跟踪、服务。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如果您在申报上有什么问题,请直接联系小编,我们有专业的项目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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