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湖高新区保险相关奖励补贴申报对象、条件及时间
孙玉慧 / 2024-04-16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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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保险相关机构等可以申报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租房补贴等财政支持,对符合科技保险补贴政策等可申报科技保险补贴支持。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材料的盖章版报送至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内容如下:

免费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申报内容

(一)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36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及实施细则。

(二)奖励类别:1、保险相关机构申请:落户奖励、房租补贴、营收奖励、业务奖励、金融人才补贴等。填写附件1。2、企业申请:上市企业董责险、科技保险补贴。填写附件2。此项可由保险机构统一协助上报。

(三)奖励时间:所申报奖励事项需发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二、支持范围

(一)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金融机构及企业。

(二)具体要求: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政策的支持范围,每个具体奖励补贴事项均有具体的支持对象和范围,详见政策附件要求。

三、申报方式

(一)材料形式:企业根据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盖公司章及骑缝章,送交到东湖高新区金融工作局。同时,审核通过后将材料上传至金融局政策兑现指定平台或金融局邮箱。

(二)申报期限:申报机构须在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三)审核流程:形式审查、部门联合核查、公示等环节。(四)补贴申领:公示结束后,通知保险公司领取相关奖励补贴。保险相关机构补贴由保险机构提供所需收据,企业补贴由保险公司按照时限要求向获得补贴的企业再次收集收据,保险公司将原件全部收齐后统一递交管委会,管委会财政进行资金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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