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带大家了解一下2024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要求、时间、材料,看完之后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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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要求
(一)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配合组织地方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并形成推荐意见,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充分做好项目预研工作,在查询相关法规及标准的基础上,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社会效益、国内外技术发展方向和水平进行充分分析,对项目的技术指标、实验方法、技术路线进行科学论证,对项目的编研人员、经费筹措使用以及将来标准实施进行统筹考虑,对项目的符合性、协调性及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充分研判,重大技术、管理项目要提供立项论证材料。
(三)申报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管辖的,申报单位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由一个部门推荐。倡导多个部门、多个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协作,共同参与标准制定,通过协商建立共识、凝聚合力,增强标准的权威性和公认性。
(四)一项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不应少于2个,牵头的起草单位应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机构和专家参与起草工作;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牵头起草单位原则上不再变更。
(五)适当扩大单个标准项目覆盖面。一个独立问题尽可能用一项标准整体解决,复杂的系统性问题可提出系列标准,反对标准片段化、碎片化。减少标准项目的重复申报,已经技术评审专家认为没有必要或者短期内不可行的项目,原则上1年内不受理重复申报。
(六)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实施指导、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开展效果评价和改进,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2024年起,新立项标准要在文本(包括提案)中增加专章“标准实施及评价”,从编制专家角度,给出该标准的实施方法、条件要求、关键控制、注意事项,以及采集实施信息、收集验证情况、开展效果评价分析等,并且明确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渠道。《湖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也需相应增加对“标准实施及评价”条款的说明。
(七)省地方标准属于公共、公益类标准,发布后免费向全省公开并推广实施。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内容使用专利的,起草单位应与专利持有人沟通并取得同意,标准必要专利执行国家现行政策,写入标准的非标准必要专利,地方标准一经发布视为专利持有人放弃因地方标准实施产生的知识产权主张。
二、申报方式
(一)有关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 2);
(3)地方标准草案(应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至少编写到二级条目,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内容);
(4)标准查新报告(可联系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免费查询获取)。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度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所有材料均应在湖北省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可通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归口管理单位请联系湖北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获取平台管理账号。纸质材料请送至湖北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后期使用。申报材料信息填写须真实完整,因材料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三、立项评审及计划下达
(一)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分两次集中评审,上半年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 5月1日,下半年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10月1日。依《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采用简易程序立项的项目不受此限。
(二)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和湖北省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