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申报条件、扶持奖励政策
钱洁 / 2024-02-18 11:11:00
735 分享

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申报条件、扶持奖励政策,整理如下,针对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申报有不明白的欢迎咨询小编: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门槛准入指标

1.在宜昌高新区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 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销售

收入为 1000(含)万元以上;

2.属于《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 技强省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0 号)重点支持的战略 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 光芯屏端网” 为代表的新一代信 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航空航天及未来产业的相关领域;

3. 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 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

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4.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3%,拥有有效 期内 1 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 2 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

权。

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入选条件

科创“新物种”企业必须全部满足门槛准入指标的条件,在

个别指标上有所细化提高。

(一)瞪羚后备企业

是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虽还未完全达到瞪羚企业条件,但增长速度较快,在市场竞争中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企业。

入选瞪羚后备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 2 年以上、10 年以下;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 5 亿元以下;

3.上年度销售收入在 1 亿元以下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4%;

4.上年度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12%;

(二)瞪羚企业

是指创业后迈过死亡谷,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 期,增长速度很快,在市场竞争中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入选瞪羚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以下 3 个条件之一:

(1)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15 年,上年度销售收入在 5 亿元以下,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2%;

(2)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5 年,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 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3)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10 年,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 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 1 亿元以下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4%。

(三)驼鹿企业

是指在创业初期就爆发式增长、竞争优势突出,具有显著  的行业带动能力,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细分)

前列的企业。入选驼鹿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6 年;

2.上年度销售收入 5 亿元以上;

3.近三年内企业累计获得风险投资 2000 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4. 至少拥有有效期内 2 项高价值发明专利。

(四)哪吒企业

是指具有成立时间短、成长起点高、赛道领域新、场景创新强等特征的新经济企业。入选哪吒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3 年;

2.A轮(含)前累计获得私募融资金额 1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五)独角兽企业

是指通过科技创新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核心竞 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资本市场估值高的企业。入选独角兽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 10 年;

2.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近一轮融资后,估值超过 10 亿美元。

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扶持政策

(一)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认定奖励

1.对新认定为宜昌高新区瞪羚后备企业的,给予 5 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为宜昌高新区瞪羚企业的,给予 15 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为宜昌高新区驼鹿企业的,给予 25 万元奖励。

4.对新认定为宜昌高新区哪吒企业的,给予 25 万元奖励,并全力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5.对新认定为宜昌高新区独角兽企业的,给予 45 万元奖励,并全力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二)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产业扶持

6.对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 300 万元的宜昌高新 区科创“新物种”企业进行产业扶持,自认定之日起,企业连续 三个年度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含纳税评估调整、稽查 查补税额) 比上一年度税收增量区级实得财力 50%部分给予  等额产业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不能与招商引资协议中的产业扶持政策重复享受;缴纳第二年度税收后方可兑现扶持资金;以万元为单位,万元以下金额均忽略不

计。 )

7.对成功在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香港H股等 上市的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按上市改制中当年税收 (不含纳税评估调整、稽查查补税额)增量区级实得财力部分 给予全额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该项政策不 与招商引资协议中的产业扶持政策以及本文产业扶持第 1 项重复享受; 以万元为单位,万元以下金额均忽略不计。 )

(三)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创新支持

8.优先推荐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项目及奖项,优先支持区级科技项目立项。

(四)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产品推广

9.优先支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积极提供应用场景。对 宜昌高新区认定的科创“ 新物种” 企业承接的宜昌高新区政府 采购项目(须为自主创新产品或服务项目),按照合同执行金 额的 5%对企业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五)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用地支持

10.对于因产业化发展需要用地的科创“ 新物种” 企业,高新区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企业工业类项目,在项目建成验收满足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根据项目不动产权证书载明 的用地面积,按相应标准,结合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分阶段给予产业扶持。

(六)宜昌高新区科创“新物种”企业其他支持

11.针对具有颠覆传统产业变革的科创“ 新物种” 企业进行 政策突破与创新,建立动态政策需求上报机制。对掌握根技术 或硬科技、发展势头迅猛、影响力极大的科创“新物种”企业可采取“ 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