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汇编】2024年九江市及各地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及申报条件汇总
叶嘉佳 / 2024-01-12 1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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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企业朋友们,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多多,小编今天整理了九江市及各市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助汇编及申报条件程序要求,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朋友,可以随时咨询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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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九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一)九江市柴桑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当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政策依据:《柴桑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十四条》

(二)九江市浔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在浔阳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获得市级后补助5万元,区级后补助10万元,一共为15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获得区级后补助5万元。

政策依据:《浔阳区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措施(试行)》

(三)九江市武宁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武宁县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

(四)九江市修水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资格期满后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8万元

2、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和企业分红所得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扶持;对三大主导产业规模以上且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和企业分红所得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扶持。

3、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研究院,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修水县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条件和优惠政策(试行)》

(五)九江市永修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企业总部和经营主体设在我县的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含市级奖励);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通过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组织单位1万元奖励,同时从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评选出“高企申报工作”先进个人10名,每人奖励2000元

政策依据:《永修县2023年工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及奖励办法》

(六)九江市德安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7万元。

政策依据:《德安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七)九江市都昌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5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对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都昌县建设“创新江西”科技人才奖励办法》

(八)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申请获批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湖口县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九)九江市瑞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税收5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税收50万元以下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推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十)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认定或异地整体搬迁至共青城市并正常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科技厅审核认定备案后,给予3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一)九江市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复审通过的奖励1万元。

政策依据:《庐山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二、九江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九江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四)已经批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五)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

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六)近三年内累计转化科技成果9项以上;

(七)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八)能保证落实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

(九)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十)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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