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对象条件、程序、材料清单, 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可咨询小编: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对象
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下同)。
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企业须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网上材料填报:企业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完成后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右侧“办理入口”进入高企认定系统。
第二步:点击左侧功能栏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在线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请逐栏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不要空栏)。
3.纸质材料报送:通过系统打印带有条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企业向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市(州)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东湖高新区辖区内企业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注意:经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开展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请将相关材料报省委军民融合办。)
(二)执行机构汇总上报
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负责判断企业更名类型,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出具推荐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企业变更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审核材料一式一份,于各批次截止时间之前报送至省认定办。
(三)省认定办组织审核
省认定办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更名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更名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三、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秘密信息。
(一)仅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须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自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所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现状的证明材料(专利权人变更为现公司名称的证明资料);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1)。
(二)有重大变化的(无论名称变更与否)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自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所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重大变化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重大变化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现状的证明材料(专利权人变更为现公司名称的证明资料);
7.企业重大变化后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重大变化后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9.经审计的企业重大变化当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0.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重大变化后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1.有股权变动的企业需提交股权变动说明(其中准许变更登记通知书要完备不要出现漏项);
12.高新技术企业复杂更名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