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完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精神,我市将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3053132051(vx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定义,具有一定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体范围如下:
1.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
2.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祭祀、庙会、歌圩、传统节日等。
(二)根据《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规定,推荐申报项目的标准是:
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制定保护工作的十年目标和五年规划。市直有关单位申报项目符合以上标准的可直接向市局申报。
二、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向市文广局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对本县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 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级专家组论证意见、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三)辅助资料:包括申报片(5-10分钟录像资料)、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申报录像片要紧扣项目主题,防止出现产品广告、旅游宣传等不切主题的制作形式,同时要注重节俭,严禁大制作、铺张浪费。
(四)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与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
(五)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报告和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县级名录正式文件。
(六)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 一式3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申报录像片(U 盘 ) 。
( 七 )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申报程序:
1.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
2.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将筛选、论证后的申报项目,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文旅局。
(二)市直属单位申报程序:市直单位申报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将论证后的项目直接报市文旅局。
四 、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将本辖区(单位)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项目推荐申报。
2.可采取专家推荐与地方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选择申报项目,依靠专家,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3.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电子文本(含5-10分钟录像资料)、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