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申报条件,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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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中试平台备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中试基础条件。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用于中试服务的仪器设备原值和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100平方米。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
2.具有核心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从事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外聘人员不超过30%)。制定有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具备提供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研究、工艺设计能力。
3.具备规范的管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营规范,有对外服务的激励机制、合理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的服务流程,上年度对外开展中试服务原则上不少于3次或服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产学研合作机制稳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备案申报日期前三年内,中试平台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有,应完成信用修复。中试平台近一年未发生被区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追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