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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至 2023-11-10
鼓励科技型企业引进和培养研发技术骨干人才,企业设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且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含),经企业举荐,对专利第一发明人(仅限发明专利)或其研发团队技术骨干(最多限2名),按照其在举荐单位任职应纳税所得额的2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举荐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举荐企业设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且2022年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含)。
3.企业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授权。
4.被举荐人为发明专利发明人,且必须是举荐企业在职工作人员。
5.企业最多举荐2人。
1.企业于11月10日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盖章扫描PDF文件)。
2.接到提交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3天内提交盖章版纸质材料2份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57号政策兑现窗口,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3.区科创局负责政策解释和申报资料实质性审核;各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