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6市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新四板)挂牌、股改、融资等补助最全汇总来了,包括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想要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可以咨询小编推荐申报。
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合肥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瑶海区:对完成股改并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2、蜀山区:对股改后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3、经开区: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4、新站区:对成功在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5、高新区:支持企业在安徽省区域股权市场“科创板”挂牌。对成功挂牌的企业(股权代码在高新区范围内位列前80名)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已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补助。
6、庐阳区:对完成股改并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按挂牌时间顺序,政策有效期内不超过5家)
7、包河区: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区域性股权 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8、巢湖经开区:对于成功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企业,经上市办备案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9、巢湖市:对我市企业完成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10万元补助,对于企业挂牌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参照上市股改给予50万元补助,其中20万元补助给企业核心管理团队。
10、肥西县:完成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分别给予股改挂牌企业和非股改挂牌企业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11、肥东县:对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中心挂牌的企业, 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和 10 万元奖补。
12、庐江县:支持企业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四板)挂牌,对完成股改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完成股改并在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未完成股改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三板和四板挂牌并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按企业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最多不超过7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阜阳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阜阳市: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挂牌企业实现进层或转板上市的,涉及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补助差额部分补助。
2、颍州区: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公司,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50万元补助,分两阶段进行。
①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的企业,在获得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受理文件后,区政府给予20万元补助。
②成功在四板挂牌后,区政府再给予30万元补助;
对未经股份制改造但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一次性给予6万元补助。四板挂牌企业成功转到新三板挂牌的,区政府给予150万元补助。鼓励在新三板和四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转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转板成功,区政府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3、颍泉区:对成功在新四板中“成长板”挂牌的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成功在新四板中“非成长板”挂牌的企业及“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4、颍东区:
企业为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省交易中心挂牌而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政策性成本,区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据实补助。
企业经股份制改造后,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区政府分别再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含市补助)。
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转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政府按照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助政策补足补助差额。
鼓励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申请转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转板上市视同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企业除按照规定享受省市的有关补助外,区政府再给予转板上市企业100万元的补助。
企业未经股份制改造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直接挂牌,区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企业挂牌后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以增发股份、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募集资金,全部在颍东区再投资的,按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经开区:
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20万元;在“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企业挂牌上市后募集的资金用于实体经济的,按募集资金总额的0.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新三板”或“四板”挂牌企业通过公开发行上市转板的,按照企业上市补助政策补足补助差额。
6、颍上县:对完成股改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对未经股改但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给予6万元补助。
7、阜南县:对未经股份制改造但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给予6万元补助。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公司,成功挂牌“四板”的企业,县政府给予60万元的资金补助,分两阶段进行。
①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向省交易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后,县政府给予30万元补助;
②对成功在“四板”挂牌的企业,县政府给予30万元补助。“四板”挂牌成功转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县政府给予150万元补助。
鼓励在“新三板”和“四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转到主板(含“科创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转板上市视同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企业除按照规定享受上述有关的补助外,县政府再给予转板上市企业300万元的补助。
8、界首市: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在省股交中心挂牌。建立企业推送机制,定期向社会及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税务等部门公布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推动各类政策和资源聚焦倾斜。把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列入园区贷、奖补贷、退税贷等金融创新产品支持范围。
三、蚌埠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蚌埠市: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市、县(区)两级财政共给予60万元补助。
企业上市挂牌后,在沪深港交易所、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首发或增发股份融资的,按照募集资金总额的2‰给予融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怀远县: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挂牌的,县政府给予30万元补助。
3、禹会区:设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对挂牌企业首次开展股权融资的,省财政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70万元。
4、固镇县: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做大做强,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的基础上,县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对成功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民营企业,省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再按照市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淮北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淮北市:
①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板块挂牌的,市财政给予40万元一次性补助,受益县区(园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②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板除外),市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受益县区(园区)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修订)》(淮经信民营〔2021〕63号),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已获得上述补助的企业,股份制改造后又在成长版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受益县区(园区)按照政策补足差额补助。
③已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至“新三板”挂牌或在沪深港北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市财政按照政策补足差额补助。
④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股份制企业首次股权融资的,市财政按融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2、杜集区: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版”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3、相山区:
①区辖内企业四板(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补助,对于未进行股份制改造完成四板挂牌交易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于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四板挂牌交易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②鼓励企业进行转板上市(挂牌)。对于四板挂牌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的,按照新三板挂牌补助标准扣除原四板补助金额进行一次性补助;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完成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港交所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转板上市的,按照主板上市补助标准扣除新三板补助金额进行一次性补助。
4、高新区:
①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②对企业在境内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以及香港证券、纽约证券、纳斯达克等全球重要交易场所上市的,或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买壳、借壳方式上市且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至高新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5、濉溪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
五、淮南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淮南市:
①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机器人产业板块挂牌的机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②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在省补助的基础上再补助10万元。对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补助。
③企业挂牌补助。本市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市财政给予一性次补助200万元。本市企业在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板块(科创专板精选层、成长板)成功挂牌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40万元;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非股改板块成功挂牌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7万元;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非股改板块挂牌后完成股改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3万元。
④对企业通过“新三板”或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转板实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市财政按照上述补助政策分阶段兑现上市补助差额资金,对企业通过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转板实现“新三板”挂牌的,市财政按照上述补助政策补足挂牌补助差额资金。
⑤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补助。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补助。
2、毛集实验区:鼓励企业上市,对获得批准上市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对获得批准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对获批区域股权交易系统(新四板)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3、经开区:开发区内注册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当年获得《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淮府秘[2017]34号)政策补助的,给予市政府补助金额的1:1一次性配套奖补;
4、八公山区:豆制品加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豆制品加工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需要股改的成长板等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不需要股改的科技板、农业板、专精特新板等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5、寿县:
①企业挂牌补助。我县辖区内注册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在市补助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于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再补助30万元。我县辖区内注册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称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专板精选层等需要股改的板块成功挂牌的,在市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在科创专板(基础层、培育层)、专精特新板、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化旅游板、机器人板、中医药板等不需要股改的板块成功挂牌的,在市补助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②企业在“新三板”或省股权交易中心转板实现上市(挂牌)的,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从非成长板、非科创专板精选层转至成长板、科创专板精选层的,县财政按照上述补助政策补足上市(挂牌)补助差额资金。
③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补助。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县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补助。
6、凤台县:
①挂牌补助政策: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县财政给予一性次补助75万元。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称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专板精选层等需要股改的板块成功挂牌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在科创专板(基础层、培育层)、专精特新板、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化旅游板、机器人板、中医药板等不需要股改的板块成功挂牌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②转板补助政策
企业在“新三板”或省股权交易中心转板实现上市(挂牌)的,县财政按照上述补助政策补足上市(挂牌)补助差额资金。
六、宣城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宣城市: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股改。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已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及其他基础板块挂牌的,经股改后转板的,市财政一次性再补助10万元。县市区及相关园区配套补助。对在地方性场外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市财政补助1万元,受益财政配套奖补不低于1万元。
2、宣州区:对在省股交中心(四板)挂牌的股改企业、未股改企业,受益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3万元。已挂牌企业转板补足补助差额。
3、经开区:省股交中心挂牌补助。对入库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分阶段给予20万元补助。股改完成且与推荐机构签订挂牌报价转让协议的,给予15万元补助;成功挂牌的再给予5万元补助。
4、宁国市:
①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股改。对未股改企业在省股交中心各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已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及其他基础板块挂牌的,经股改后转板(晋层)的,一次性再补助10万元。
②激励已挂牌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对已在新三板或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沪深交易所、境外证券交易所(指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主板)上市的,按上市鼓励政策全额享受补助。对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按新三板挂牌补助政策全额享受补助。
5、旌德县:对在依法设立的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成股改并正式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未进行股改而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6、广德市:
①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专精特新板、农业板及其他基础板块成功挂牌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成功挂牌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已在省股交中心各基础板块挂牌的,经股改后转板(进层)的,一次性再补助10万元。
②已在新三板或四板成功挂牌的企业,转板至更高层级板块,按企业上市挂牌补助政策补足差额。
7、泾县:
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专精特新板、农业板以及其他基础层板块成功挂牌的,给予3万元补助;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已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以及其他板块挂牌的,经股改后转板的,给予10万元补助。
8、郎溪县:
①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股改。对未经股改首次在省股交中心基础板块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已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及其他基础板块挂牌的,经股改后转板(晋层)的,一次性再补助10万元。
②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对非上市民营企业首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三板市场、省股交中心实现直接融资或者直接获得首笔已备案投资基金投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单户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予以补助。
七、马鞍山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且完成改制的,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在本政策实施前已兑现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市级奖补资金的企业,奖补资金相应核减。(对已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在本政策实施后完成改制的企业,参照本项标准补齐补助)。
2、博望区:鼓励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并改制。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且完成改制的,在省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已在省股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在本行动计划实施后完成改制的企业,参照本项标准补齐补助)。
3、慈湖高新区:新三板和四板挂牌补助:为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企业与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挂牌辅导及相应服务协议,并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及获得挂牌申请受理函的,在市级补助资金之外,再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补助30万元和5万元。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在市级补助资金之外,再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补助50万元和5万元。
挂牌企业首次实现股权融资,并全部投资我区的,按次年企业缴纳各项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市区两级按各自地方所得部分增量的50%给予补助。
企业从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转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沪深交易所或港交所上市(挂牌)的,对两者标准之间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助。
4、经开区:新三板挂牌企业首次进入精选层,经开区再 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 对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四板) 挂牌的企业且完成改制的,经开区再给予 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
5、当涂县:
①对于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县上市后备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参照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执行;与主办券商签订在“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获得挂牌申请受理函的,由本县受益财政分别给予60万元和5万元补助。
②在“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由本县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万元补助;对“新三板”挂牌企业,3年内县受益财政给予每年20万元的持续督导费用补助。
③.在“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实现股权融资,按募集资金在我县实际投资额的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挂牌企业如从“新三板”、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转至主板或创业板,按上市扶持政策补足补助资金差额。
6、和县:鼓励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且完成改制的,在省、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已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在本意见实施后完成改制的企业,参照本项标准补齐补助)。
八、铜陵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铜陵市:对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补;对未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8万元补助;奖补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免申报)
2、枞阳县:对完成股改并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未完成股改但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县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共计7万元。
3、铜官区:在新四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市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可享受以下政策:已完成股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可再申请10万元一次性补助。未完成股改挂牌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4、义安区:对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40万元补助;对未完成股改、在区上市办备案后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8万元的补助。企业成功上市、新三板挂牌、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实现融资(含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的,按照实际投放在我区项目资金总额4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0万元;1亿元(含)-4亿元以内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1亿元以内的,按实际投放在我区项目资金总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九、亳州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亳州市
(1)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60万元的补助。前期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给予5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的,完成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由市财政按照补差额的方式分别给予55万元、50万元的补助。
(2)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创板(基础层、培育层)、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亳州专板、专精特新板、农业板等板块挂牌的企业,补助1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万元,同级财政补助5万元)。获得上述补助的企业,股份制改造后又在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由市财政按照补差额的方式给予50万元的补助。
(3)鼓励企业转板。已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再按新三板挂牌补助政策政策予以补助;已在新三板或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再按企业上市补助政策予以补助。
2、谯城区:
(1)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
(2)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亳州专板挂牌的企业,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6〕173号)文件,由区财政补助5万元。
(3)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板、农业板等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秘〔2016〕173号)文件,由区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
3、涡阳县:
(1)完成股份制改造及工商注册,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
(2)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
(3)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成功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技板、农业板等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
4、利辛县:对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子一次性补助10万元。企业挂牌后在新三板、安徽省股交中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县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其中在新三板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安徽省股交中心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蒙城县:成功在安徽省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成功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在省财政补助政策基础之上,县财政再给予企业10万元补助。
十、宿州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宿州市:
支持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对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的,市财政分阶段给予补助10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北交所上市的,市财政分阶段给予补助400万元;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非股改挂牌的补助3万元,股改的补助50万元;对非上市挂牌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债券且全部投资本地的,同级财政按融资额3%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板”民营企业,参照“科技板”补助3万元。
2、萧县:对在市县两级备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根据挂牌层次给予不同补助。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县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非股改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
3、埇桥区:对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在省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24万元的基础上,区再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4、泗县:县财政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完成股改并成功
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对成功在科创板培育层和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成功在农业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成长板、科创板挂牌企业首次实现股权融资的,按融资额的1%再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助。
5、灵璧县: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新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5万元补助;首次实现融资的,按融资额1%给予不超过25万元补助。在省股交中心科技板或农业板新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6万元补助。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可就高但不重复补助。
6、砀山县:对在县级备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县财政根据挂牌层次给予不同的补助。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5万元补助;非股改企业(专精特新板除外),县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对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本办法实施后完成股改的企业,参照本条款补齐补助)。
7、宿马园区:安徽省股交中心四板成长板、科技创新板精选层补助25万元、四板其他板块(农业企业板、文化旅游板、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板、专精特新板、科技创新板基础层等)补助7万元。
十一、安庆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安庆市:对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首次股改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补助 50 万元。
2、宜秀区:对在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股改挂牌的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对在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非股改挂牌的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
3、宿松县: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申报省、市财政给予补助。对首次非股改挂牌企业,县财政给予20万元补助。企业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按首次直接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望江县: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首次股改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企业完成股改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按首次直接融资额的1%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太湖县: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按首次直接融资额的1%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潜山市:对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的企业,补助10万元。对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首次股改挂牌的企业,补助50万元。
7、怀宁县:对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首次融资的,县财政按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70万元。
十二、池州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池州市:企业成功在四板挂牌的,由市财政补助30万元。鼓励并推动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对首次完成股改的企业,市财政补助30万元。对在“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融资的企业,市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贵池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对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的,分阶段给予补助5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补助100万元;在四板挂牌或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非股改挂牌的补助10万元,挂牌后再股改的再补助20万元;对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按发行额度2%、最高不超过40万元给予补助。
3、经开区:企业经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核准,在科创板培育层或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在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4、石台县:企业经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核准、在“四板”挂牌的,在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其挂牌工作经费补助30万元。
5、青阳县: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四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完成股改及工商注册后补助30万元,四板挂牌的企业,已享受省市奖补资金的,县财政不再另行奖补。对在“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融资的企业,县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十三、滁州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滁州市: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一次性补助60万元,其他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琅琊区、定远县
2、南谯区: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需要股改的版块挂牌一次性补助60万 元,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版、农业版等不需要股改的板块挂牌一次性补助10万元。
4、天长市: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其他板块挂牌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企业成功转板上海、深圳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给予两档之间差额补助。对交易所已受理申报企业,由市科技工业公司通过银行委托dai款的方式,分别按其股本总额给予资金支持,1亿股(含)以下的每年支持1000万元,1亿股以上的每年支持1500万元,首发上市后按LPR收回本息。
5、明光市: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其他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挂牌企业要优选高新技术企业、有税收贡献的工业规上企业以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经市金融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享受补助。
6、全椒县:企业在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培育层或基础层挂牌的,给予10万元补助;在科创板精选层给予20万元补助;在其他板挂牌给予10万元补助。
7、凤阳县: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一次性补助60万元,其他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8、定远县: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和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一次性补助70万元,其他板块挂牌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9、来安县:对省股权交易中心股改挂牌企业补助60万元,未股改挂牌的补助10万元。
十四、芜湖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芜湖市:按规定对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拟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经营主体和纳税在我市的,成功上市后参照境内上市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以对地方贡献为限)。
2、无为市: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已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转到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按50万元上限补足补助资金。
3、鸠江区:对在区域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每户补助15万元。企业在因上市补缴以前年度以及在上市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给予区级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
4、经开区: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已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转到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按50万元上限补足补助资金。对成功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中小企业首次股权融资的,在省级1%补助(不超过70万元)的基础上,再按其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不超过70万元)。
5、繁昌区: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已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转到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按50万元上限补足补助资金。“新四板”挂牌实行备案制度。拟挂牌企业启动“新四板”挂牌工作及中介机构受理业务前,应及时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备。企业备案挂牌后,方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挂牌补助政策。
十五、黄山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黄山市:
①、企业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四板”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等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补40万元。在“四板”科创板(基础层和培育层)、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机器人板等非股改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②、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四板”等场外市场股权融资,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70万元;
2、徽州区: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安徽省股交中心科创板精选层、成长板等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安徽省股交中心其他非股改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等场外市场实施股权融资,由区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70万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按融资额1%补助给企业,企业可以将补助资金的50%给企业高管,每次定向增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屯溪区:
①四板挂牌奖补最高40万元(含市级50%)其中: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奖补40万元(含市级奖补20万元),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实现挂牌的奖补5万元(含市级奖补2.5万元)。
②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省股交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且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屯溪区级项目的,首次融资在省、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按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后续融资按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2.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黄山区:
①“四板”挂牌,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配套奖补20万元。其中,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区域性场外市场成长板挂牌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农业板等非成长板挂牌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文旅板、中医药板等非成长板挂牌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②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且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黄山区辖区内项目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区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到位资金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后续融资按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2.5‰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5、歙县:
①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四板”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等板块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四板”科创板(基础层和培育层)、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机器人板等非股改板块挂牌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②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且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歙县本地项目的,县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
6、休宁县:
①实行企业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补助。企业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四板”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等板块挂牌的,县级总额一次性奖补40万元。在“四板”科创板(基础层和培育层)、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机器人板等非股改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②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四板”等场外市场股权融资,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0.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县级补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按融资额0.5%补助给企业高管,每次定向增发县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祁门县:
①实行企业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补助。企业经规范性股改后在“四板”成长板、科创板等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四板”非股改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②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四板”等场外市场股权融资,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本县企业项目的,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0.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5万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按融资额0.5%补助给企业,企业可以将补助资金的50%奖给企业高管,每次定向增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黟县:
①四板挂牌,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县财政最高奖补20万元,其中: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等非成长板挂牌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②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省股交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且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黟县本地项目,首次融资的按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最高70万元补助,后续融资按股权融资到位资金的2.5‰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资金按融资额1%补助给企业高管,每次定向增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六、六安市各区县股交中心挂牌补助政策
1、六安市:
①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②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及科创板精选层新增的挂牌企业,预算级次在市级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预算级次在县区的,市财政给予15万元补助。对在其他板块新增挂牌企业(发生实际经营收入的),预算级次在市级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补助,预算级次在县区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
2、叶集区:
①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②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及科创板精选层挂牌,在市财政给予15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15万元补助。对在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执行。对在其他板块新增挂牌企业(发生实际经营收入的),在市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5万元补助。
③企业从省股交中心转至“新三板”挂牌的,区财政再按照“新三板”挂牌补助标准予以补齐。
3、金安区:
①对在区金融服务中心备案并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挂牌的企业,在市财政补助25万元基础上,区财政再补助25万元;非股改挂牌的企业,在市财政补助5万元基础上,区财政再补助5万元;对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执行。
②企业从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股改板块转至股改板块的,或从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转至“新三板”挂牌,或从“新三板”转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按转板后所在板块补助标准补发差额补助资金。
③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4、裕安区:
①区域挂牌。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挂牌的,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补助25万元。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股改挂牌的,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补助5万元。对在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执行。
②转板上市挂牌。企业从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股改板块转至股改板块,或从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转至“新三板”挂牌,或从“新三板”转至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按转板后所在板块政策补助标准扣除挂牌已兑现补助补齐差额。
5、舒城县:
①加快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建筑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②对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股改挂牌的企业,县财政补助25万元,非股改企业挂牌的县财政补助5万元。
6、经开区:
①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及科创板精选层新增挂牌企业,市财政给予15万元补助,开发区财政配套补助15万元。
②对在省股交中心其他板块新增挂牌企业(发生实际经营收入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开发区财政配套补助5万元。
7、金寨县:
①企业股改挂牌补助。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挂牌的,县财政补助30万元。
②企业非股改挂牌补助。高新技术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股改挂牌县财政补助10万元,其他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股改挂牌县财政补助5万元。
8、霍邱县:
①对在省区域股权托管中心股改挂牌的,补助25万元;非股改企业挂牌的补助5万元;对在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执行。
②对上市挂牌企业获得股票融资(包括再融资)用于本县项目投资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仅可申报一次。通过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参照本条政策补助。
9、霍山县:
①区域挂牌。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挂牌的,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助25万元。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股改挂牌的,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助5万元。
②再融资。对上市(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按投资在我县实际到位资金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仅可申报一次。通过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参照本条政策补助。
关于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安徽省股交中心挂牌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卧涛集团,2012年成立,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如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软著登记、商标注册、财税筹划、股权设计、软件开发、高企认定、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等一站式服务,在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务上万家企业,在业内拥有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