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各区高新企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如下,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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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各区高新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东湖高新区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基础上,高新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经开区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配套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江岸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三年内给予1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三年内给予25万元的配套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征集意见稿)
洪山区
对首次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企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的省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给予最高1:1的配套奖励。
武昌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
东西湖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30万元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补贴。
江夏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20万元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10万元补贴。(原文件政策截止日期待定)
硚口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
青山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
汉阳区
区级财政将向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放20万元奖励。
蔡甸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
黄陂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给予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给予10万元奖励。
(具体奖补以当地政策为准)
武汉市高新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1.企业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网上材料填报:企业通过账号和密码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完成后进行填报:
第一步:点击“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右侧“办理入口”进入高企认定系统。
第二步:点击左侧功能栏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在线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请逐栏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不要空栏)。
3.纸质材料报送:通过系统打印带有条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企业向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市(州)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东湖高新区辖区内企业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注意:经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开展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请将相关材料报省委军民融合办。)
(二)执委会汇总上报。
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负责判断企业更名类型,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企业变更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审核材料一式一份,于各批次截止时间之前报送至省认定办。
(三)省认定办组织审核。
省认定办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更名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更名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