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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至 2023-06-30
2023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须在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网上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经组织推荐部门和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由组织推荐部门出具推荐函。对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合作基础等情况另有说明的应另附附件。本次申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请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等材料、组织推荐部门将推荐函以PDF格式上传至网上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其网上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由组织推荐部门负责设置
申报和推荐截止(网上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7:00。
(一)申报领域。以农业与粮食安全、卫生健康、新能源技术、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互联互通、先进制造、数字与信息技术、科技政策与管理等为重点。
(二)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国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受理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申报申请。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推荐部门申报。多机构联合申报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分工,并以其中一个单位作为牵头机构填写申报材料,并通过该牵头机构所属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负责。不重复支持2023年11月30日前仍未执行的已立项培训班项目。优先支持持续举办的“品牌”类培训班项目。鼓励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实施培训班项目,促进产学研用结合。
(三)组织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国际科技合作主管司局,行业协会,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由各组织推荐部门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推荐。各组织推荐部门要统筹管理、从严把关,认真审核申报单位资质,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办班形式。以境内办班为主。多次承担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且办班效果良好的单位可申请赴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境外发展中国家、“ ”沿线国家办班,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境内和境外办班。以线下办班为主,可结合远程线上形式。办班规模以20人20天、20人15天为基准。
(五)经费标准。培训班经费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援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1〕16号)执行。境外办班的出国经费依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执行。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对每个培训班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其余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