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第二季度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认定时间方式、申报条件奖励,具体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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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态化申报、季度认定、年度兑现方式安排。第二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通”进行线上申报(高新通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站首页选择“政务通”下拉查看更多,点击“2023年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奖励”查看申报指南后,点击立即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申报资料。
二、申报条件
1、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产业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记录、重大负面报道,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非高污染低产出行业企业。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
2、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获得一个梯度的首次认定及奖励,同时满足两个及以上梯度认定条件的,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首次认定及奖励,已认定高梯度的不再认定低梯度。
3、企业未上市。
4、潜在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5年以内(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或企业成立5年(不含)-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
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不足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须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估值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内容为依据。
5、被认定为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后,达到独角兽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成都高新区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
6、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本政策与其他政策相重叠的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享受本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冲突的,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三、申报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后,达到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被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须扣除潜在独兽首次认定已获得金额)奖励。
以上就是本期最新政策解读说明,想要申请的赶紧行动起来吧!对政策不清楚可以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