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13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19855109130(可加v)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或者其他商标品牌优势特别突出的企业。
(二)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区域品牌的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注册商品或服务类别应与该区域品牌产业领域相符,权属清晰且稳定)。
(三)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各地建设并在我局备案的知识产权工作站。
各专项行动的具体申报条件、重点任务、组织实施方式等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各区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如本区申报数量较多、确需增加推荐名额,请及时联系我处。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发动。请各区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域品牌主体、知识产权工作站进行申报。
(二)择优推荐上报。请各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4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表、区局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至我处(申报及推荐材料需加盖公章,纸件寄送一份,WORD、PDF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加强指导支持。请各地以“千企百城”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商标品牌建设力度,加强工作谋划、政策支持和举措创新,着力推动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努力打造商标品牌优势区域,有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