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到手!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发展申报条件补贴及申请材料所需
谢小明 / 2023-04-14 1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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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发展申报条件补贴及申请材料所需,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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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鼓励创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新取得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经营管理班子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新取得称号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告;

4.企业信用证明、企业纳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

5.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批复文件:

6. 投资协议及协议要求履行情况:

7.经营管理班子名单及班子成员缴纳社保情况

8.其他印证资料;

9.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二条 鼓励农业企业上台阶,对在青白江区注册的农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上一年度正增长且当年较上一年度增长 10%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 加工型农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1 亿元(含)以上,生产型农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 3000 万元(含) 以上,市场交易型农业流通农业企业(包括入驻该市场的各类主体)市场年营业收入 20 亿元(含)以上,配送型农业流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 5 亿元(含)以上,电商型农业流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 1 亿元《含) 以上,农业休闲型企业年营业收入达 2000 万元《含)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企业年服务营业收入达 3000 万元(含)以上的,给予经营管理班子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报条件

满足该条政策要求,主营业务涉农且占企业年总收入 7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近两年财务报告:

3.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证明、企业纳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5.投资协议及协议要求履行情况:

6.经营管理班子名单及班子成员缴纳社保情况:7.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及其他印证资料:

8,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三条 鼓励申报市级及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示范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经营管理班子8 万元、5 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省、市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林)场,分别给予农 (林)场主 5 万元、3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条件

新获得市级及以上示范称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

(二)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当年流转费支付凭证复印件。土地股份合作社应当提供保底分红证明或相关说明。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信用证明:

5.上年度年报公示证明;

6.上年度第四季度的报税证明;

7.上年度国家、省、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复文件或上年度省、市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林) 场批复文件:

8.合作社需提供经营管理班子相关印证资料;

9.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四条 对从事农业生产,符合我区产业规划的,新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到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且购买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或交纳土地流转保证金或质押有关资产作为土地流转保证的农业经营主体: 其流转面积达 50-300 市(不含)、300-500 市(不含)、500-1000 市的,前三年分别给予每年 50 元/市、100元/亩、150 元/亩的补贴。采取土地入股实施集中规模经营的参照执行。对从事农业生产,符合我区产业规划的,购买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且面积达 30 亩及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按投保人缴纳总保险费的 50%给予补贴。

(一)申报条件

满足该条政策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土地流转协议一致);

3.土地流转合同、流转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4.土地履约保证保险购买协议及土地履约保证保险购买发票复印件:

5.土地流转保证金缴纳证明;

6.镇(街道)出具的当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

7.生产经营情况报告等其他印证资料

8.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五条 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数字化农业示范基地、信息化示范基地(含数字农业类其他称号) 等,分别给予经营管理班子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新获得数宁农业类称号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主体信用证明:

4.经营主体纳税证明

5.国家、省、市级数字农业类称号认定的批复文件;

6.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7.经营管理班子相关证明材料(章程复印件、认定经营管理班子的会议纪要复印件等);

8.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及其他印证资料;

9.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六条 鼓励院地创新合作。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业技术创新或研发转化应用且推广面积达 100 亩及以上在科技成果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后,按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奖励金额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区级奖励:对得市级(含)以上部门立项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农业经营主体 5万元/项一次性奖励。经营主体新建农业科研院所挂牌基地,且粮油基地规模达 1000 亩及以上,或果蔬基地规模达 500 亩及以上,或水产健康养殖基地规模达 20 亩及以上的经认定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报条件

满足该条政策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告;

4.信用证明、纳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

5.申报条件相关印证资料《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市级(含)以上部门立项批复、立项获得奖励凭证等):

6.年度合作报告、获奖科技成果简介、项目开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7.合作费用支付凭证,土地流转费用支付凭证;

8.土地流转合同等产业规模凭证:

9.其他印证资料:

10.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七条 鼓励经营主体取得认证。对新获得 HACCPISO2200GLOBALGAP、美国或欧盟有机产品认证等相关国际认证、国家统一认证,且未取得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 场称号的经营主体,单项认证给予经营管理班子最高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经营主体年度内最高奖励 30万元。对已取得相关国际认证、国家统一认证,且需要进行年度考核或换证的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 场,给予涉及考核或换证所产生费用的 30%的补贴。

(一)申报条件

满足该条政策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认证范围为 HACCPISO2200、GLOBALGAP 等国际认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国家统一认证。该条政策奖补金额根据取得认证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测算,不得高于取得认证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告

4.信用证明、纳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

5.相关认证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6.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班子名单及班子成员缴纳社保情况合作社提供经营管理班子相关印证资料:

7.实际支出清单、票据及其他相关凭证;

8.其他印证资料;

9.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八条 对新评定为青白江区农业绿色发展示范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给予示范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示范智慧企业、示范种植基地、示范畜禽养殖场、示范水产养殖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森林人家3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示范家庭农场1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经营主体评定农业绿色发展示范主体的不同示范类别,不重复给予奖励。

(一)报条件

新取得称号的农业绿色发展示范主体。

(二)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青白江区农业绿色发展示范主体认定文件:

5.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环境污染、无破坏耕地、无偷漏税收、无拖欠十地流转费用及雇工薪酬的承诺书:

6.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注册商标、品牌证明材料以及进入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源平台管理的证明:

7.其他相关材料;

8.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九条 对新增投资建设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加工、储运、保鲜等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1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额 1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助。若使用本区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另外再补助 5%,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一)申报条件

满足该条政策要求的项目。

()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证明、纳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

4.上年度财务报告:

5.项目新增投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使用本区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7.立项审批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8.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第十条 对获得市级“十佳”“优秀”称号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且在实施奖励的年度内仍在青白江区从事农业相关工作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报条件

新取得市级“十佳”“优秀”称号的农业职业经理人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青白江区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信用证明、纳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证明:

5.市级“十佳”“优秀”称号的批复文件:

6.其他相关材料;

7.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以上内容就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发展申报条件补贴及申请材料所需的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及时与小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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