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优惠政策、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对象、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条件、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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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优惠政策
对纳入省级备案库的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和地方推荐单位开展政策和技术服务,加强国家、省、地方有关鼓励和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宣传,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向民营科技企业集聚,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对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条件
1.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3.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6.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7.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表;
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
3.上一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4.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6.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和知识产权情况材料;
7.如申请备案的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仅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上材料可不提供;
8.所在地推荐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