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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入库项目类别
入库项目按照入库条件,分为成熟型项目、成长型项目两类:
1.成熟型项目是指项目技术成果已完成小试或中试,具备实施产业化的基础,已初步符合申报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条件要求,可以直接推荐申报省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2.成长型项目是指项目技术先进,已完成应用基础研究尚不具备产业化条件,需要进行培育,在3年内可以推荐申报省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入库申报企业条件
申报市科技成果项目库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南通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4.企业建有研发准备金制度,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入库项目条件
纳入市科技成果项目库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要求。
2.须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技术秘密、专利等),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预算总投入2000万元(含)、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
4.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入库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按要求填报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申报表并填写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2.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经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信用记录核查,将审核无问题的项目直接纳入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确定唯一入库项目编号,完成入库。
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入库申报要求
1.加强组织申报。
入库项目是推荐申报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地认真落实初审要求,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积极组织申报推荐。
2.申报时间节点。
各地将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和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申报表(电子版)于5月27日前发至市科技局成果处。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份)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地址: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