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惠政策、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对象、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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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惠政策
指导性项目,建设期不安排支持经费。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对象
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建设主体: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
2.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20人;
4.研发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5.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6.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7.申报企业需提供2019年“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1、107-2表)。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1.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2.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文复印件;
3.近2年申请及授权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等证书复印件;
4.近2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表号:107-1、107-2);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