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奖补、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对象、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条件、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如下。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奖补
1.财政补助。
采取申报评审的方式,对于符合扶持方向的项目以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扶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
2.以奖代补。
采取考核认定的方式,以奖励方式补贴年度考评为先进单位的服务业集聚区、新认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新评定服务业创新示范区等集聚区;
3.项目竞选。
积极推动项目申报和评选方式创新,向社会公开发布特定领域的市场需求项目,对遴选出最优解决方案的项目给予财政扶持。
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对象
1.平台经济。
重点支持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物流专业服务平台、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工业品销售服务平台、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以及细分服务平台的运营企业,对于技术模式创新、发展基础较好、资源整合显著的互联网平台项目给予扶持。
2.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
重点支持符合服务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生产性服务业,代表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前沿或引领产业创新的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有利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服务业项目,以及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项目等,对于带动和示范作用强,成长性好的创新示范项目给予扶持。
3.服务业集聚区。
对年度考核评估名次靠前的服务业集聚区以及当年度新晋市级服务业集聚区以奖代补,用于基础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以及人员培训等相关集聚区建设。
4.数字商务。
重点支持数字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建设等试点工程及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实体商业转型、商业模式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本地生活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商务宣传推广及各类会展,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行业人才培训及行业数据统计、服务体系建设等。
5.流通方式创新。
重点支持商贸流通方式创新;重点支持夜间经济、商业品牌首店、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以及在生资源等发展;重点支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6.老字号保护和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老字号集聚区发展以及创新转型、连锁经营、品牌提升、技术改造等项目。
7.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发展。
培育促进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推动家政服务。
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条件
1.符合申报范围;
2.项目建设有利于扩大市场容量、带动促进就业、企业和社会效益显著,并对行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已开工建设(或运营),相关建设资金已落实。
4.申报项目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各申报方向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材料
1.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
3.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建设(运营)台账(包括相关合同及往来票据等重要凭证复印件);
5.项目建设地点的土地证、房产证(租赁用房需提供不低于3年期的租赁合同及所租赁房产的房产证);
6.资质证明材料;
7.企业依法纳税、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