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宜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项目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相应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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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宜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申报对象
依法在宜兴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须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政策,企业运行情况良好,信用度高,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完成项目任务必要的人员和资金等保障条件。
无锡市宜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申报条件
1.有1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研发场所。
2.有5名以上企业专职研发人员,其中2名以上人员至少具备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
3.有必要的研发设施和装备,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试验的分析检测仪器和设备基本齐全。
4.有一定的营业收入和研发投入,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研发投入一般不低于企业营业收入的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研发投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单位申请备案,可不受营业收入额的限制)。
5.有较健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企业已成立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6.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目标产品,技术来源和技术依托单位明确,能够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7.有核心专有技术,包括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且近三年内累计数量不少于3项。
无锡市宜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申报材料
一、项目信息表
二、宜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企业基础条件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功能构架图及说明
(二)中心专兼职人员清单
(三)近三年专业技术领域研发用
(四)大中型仪器、设备、工具、计算机软件清单
(五)近三年知识产权授权明细
(六)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三、宜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设计划
四、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意见、盖章
五、镇、园区、街道审查意见、盖章
六、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3.产学研合作证明(有合作的企业提供)
4.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证明
5.“中心”相对独立的研发场所照片(平面布局图,实验室门头照片,实验室内部全景照片,实验室内专业研发仪器等)
6.“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7.其它能够证明企业研发能力的证据等
①.备案企业需提供研发投入的相关票据或合同的复印件;
②.规上企业必须提供工业统计一套表中107-1、107-2表截图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