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申报对象条件流程及认定条件
张海峰 / 2022-12-13 1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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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是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组织的针对南京市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市级研发投入政策支持类项目。

以下是关于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认定条件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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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申报对象

本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认定条件

1.符合《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中关于场地、人员、设备、投入等要素条件;

2.经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培育并考核通过的企业;

3.原则上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4.各区推荐名单将纳入到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库,培育库企业方可正式申报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

5.江北新区自行组织。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项目申报流程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经培育企业进行专题调研,梳理出符合建设条件的企业,填报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信息表(见附件),经区(园区)科技局汇总盖章后,将信息表及电子稿报至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机构平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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