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淮安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3年)》、《2022年科技平台建设创新突破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4月11日,市科技局下发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批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应具备六个基本条件: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二是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三是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设计人员不少于10人;四是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五是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六是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或申请知识产权须1项以上。
此次申报重点支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贯彻市科技局印发的《2022年科技平台建设创新突破工作方案》要求,着力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加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度,通过现场指导、业务培训等形式,宣传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切实调动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