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和鼓励企业创新,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强化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指导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印发《扬州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维权咨询等活动,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增效。
《指南》规定:示范基地建设遵循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单位自愿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的原则,按照“培育一批、建设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建,支持采取合作共建、平台共享等资源节约方式,探索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
示范基地培育对象以扬州“323+1”产业集群为核心,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特色小镇等产业集聚园区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指南》明确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各自分工和职责,阐明申报条件和程序,建立示范基地名录管理台账和“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员”工作机制,加强服务和管理,丰富业务培训内容,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质量,传导叠加示范辐射作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宣传培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商业秘密保护合力进一步加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