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4月8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关于扬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多测合一”改革后,平均单个工程建设项目可节约测绘费用4.35万元,节省时间33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裴东伟介绍,去年10月,《扬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意见(试行)》发布;今年年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始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在此基础上,该局以“跨越阶段、要素合并、减少环节、缩减时限”为目标,制定了该《通知》。
据悉,本次改革贯穿立项用地、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根据各环节所涉及的测绘要素情况,对原测绘事项进行阶段整合、环节合并、成果延用,将原来的13项测绘事项减少为7项,平均单个工程建设项目可节约测绘费用4.35万元,节省时间33天。
“《通知》主要对一些测绘要素进行归并和整理,最大化节约建设单位的测绘费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服务处副处长周海静介绍,例如把拨地测量与地籍测量根据测绘要素的类型进行合并,同步开展测绘工作,公示期可以节约7天左右。
改革后,测绘成果将可延用。“主要是延用工程建设阶段的日照分析测绘图,日照分析测绘图又可以延用1:500比例的地形图测绘数据。”周海静介绍,地形图测绘数据的延用是有条件的,如建设项目地形数据尚未超过半年,且周边地形地物无明显重大变化。“延用之后可以减少测绘单位的野外作业时间,如果以0.5万元/宗计算,可节省费用0.5万元。”
“以前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要通过各个环节的测绘,需要时间很长。改革后,办事流程和审批时限都缩短了,企业运营成本也降低。”华建地产集团总经理助理梅宇庭点赞。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将改革成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