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近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下达了2021年全省高新区奖励资金,我市4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共获得2810万元奖励,盐城高新区、盐南高新区分别获得1000万元奖励,建湖高新区获得410万元奖励,环保高新区获得400万元奖励。
近年来,我市高新区对标找差提升短板,在完善园区产业布局、加大高企培育力度、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强化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等方面持续发力,高新区科技创新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高新区将充分利用好该奖励资金,大力支持科技平台与载体建设、企业创新发展、产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科技人才引进、科技金融和科技服务等方面,推动园区、企业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争当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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