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来袭,本文整理了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条件、流程、补助政策和材料清单,供大家参考,有想要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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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科技副总支持重点
2022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引进人才。
二、江苏省科技副总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签订了“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且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请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请各设区市汇总后统一报送。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四、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要求
2022年科技副总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须带水印、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31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A4型纸张,单面打印,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审核,保证质量。各设区市6月10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汇总表对口报送省委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5号)。
五、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不含微型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现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现所在专业应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4、申报人应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校企资源共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加强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6、申报企业应具备(或拥有)以下资质之一:国家或省级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7、2018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21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18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终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8年以来承担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2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六、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材料清单
1、封面(同项目申报书首页)
2、目录
3、信用承诺书
4、项目申报书(须带水印)
5、合作协议书(指企业、人才、人才派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
6、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申报人现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的证明材料(高职院校申报人现所在专业应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的证明材料)
8、企业营业执照(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9、企业资质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10、已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特别说明:已签订合同的请提供,未签订合同的不需要提供)
友情提醒:
①以“诚信”为原则,除需要提供以上申报材料外,不需要提供其它佐证材料,特别是承担过的项目书、发表过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
②以上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不需要统一编排材料页码,也不需要另行标注材料名称,请保持各材料原稿原样,合在一起胶装成册即可。
关于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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