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市研发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单位绩效和服务用户费用补助申报激进型中,有关申报要求等如下,有想要申报的,可以在小编了解详情。
一、申报对象及补助范围
1.用户费用补助
我市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使用或租赁开放共享的研发资源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产生的服务费用。费用发生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
用户费用是指用户使用或租赁开放共享的研发资源进行技术开发、产品测试、分析验证、硬件结构及工艺设计等研发活动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用户使用或租赁研发资源进行法定认证(强制认证、注册检测)、质量检测(含产品抽样、批量验货)、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含实验动物购买和饲养)、电信服务、进出口检验检疫、计量校准、原材料检测、环境监测、实验室和实验室设备建设和改造、技术委托开发等活动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不在补助范围。
2.管理单位绩效补助
我市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加入“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并为本市企业开展市场化服务。服务发生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上传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市、区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
3.用户费用补助申报截止时间:4月29日(周五)17:00,管理单位绩效补助申报截止时间:5月13日(周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截止一周内请各主管部门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节假日不受理)。
关于苏州市研发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单位绩效和服务用户费用补助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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