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条件及申报奖补政策
汤梦怡 / 2022-03-15 1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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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将为您详细解读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条件及申报奖补,看完之后对于江苏省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一、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原则上以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承担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高成长性优强企业,企业研发体系健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金保障能力较强,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明显,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突出。

(三)项目符合本通知明确的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四)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科技引领、自主可控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长期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方向。

(五)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安排和建设期限科学合理,项目实施后能够较快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六)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重大创新平台、未来产业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国家另有规定的行业按国家办法执行),截止2021年底,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20%,不高于总投资的60%。202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明显加快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七)项目需在本省内实施,已完成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手续,具备相关建设条件。

二、奖补政策

1.每个项目承担单位本年度内限报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有在建未验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同一项目近两年累计获国家和省财政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支持的,不得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在近3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本年度不得同时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省财政资助的项目。

3.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项目真实性,按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评、土地、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并按承诺的目标、任务、时限及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承担项目组织申报推荐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核备等工作,对所推荐项目要进行现场考察和形式审查,确保真实性,严把质量关。

4.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投资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30%申请资金补助。

《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条件及申报奖补政策》的内容就是这些,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快来咨询申报详情吧,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江苏省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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