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2年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和补贴政策
张梦 / 2022-02-21 1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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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正在组织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这个专项资金的补贴政策和申报要求如下,如果你想申报这个专项资金,可以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一、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经开区经发局会同财政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开工建设和实际运营情况,严把申报条件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完备。各区推荐项目数量指标不超过2个(省属企业不计入名额);同时完成2021年度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两项指标的区增加1个推荐指标。

二、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注册所在区进行申报,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南京经开区经发局会同财政局初审后,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于2月18日前联合行文报送市发改委,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并送至市发改委,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指导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的“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分别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上报。在线填报的材料须与装订成册的材料保持一致。

三、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政策

(一)投资补助

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金额。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废旧家电回收领域的项目总投资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2000万元。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2021年、2022年度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服务业项目、省服务业重点项目,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养老示范企业(基地)、综合改革试点、两业融合试点等企业(单位)申报的服务业项目,物流载体平台的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提升项目,冷链物流项目,以及苏中、苏北地区产业支撑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财政奖励

对2020年-2022年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物流示范园区、省级物流示范园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实施财政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

关于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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